關于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
?為切實保護
拉市鎮(zhèn)
野生動植物資源,維護
生物多樣性和生態(tài)安全
,推進生
態(tài)旅游發(fā)展
,遏制破壞
野生動物、
植被的違法犯罪行為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我
鎮(zhèn)
實際,
現(xiàn)就
有關事項通告如下
:一、
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
。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對改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維護生態(tài)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
全鎮(zhèn)居民
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法律法規(guī)及省、市、縣相關規(guī)定,自覺
增強
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
的意識
。
二、嚴禁
使用獵槍、套子、投毒等手段
非法獵捕、殺害
野生動物。
三、嚴禁獵捕、收購、出售、經(jīng)營、加工、食用
野生動物及其
制
品
,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,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(tài)安全。
四、嚴禁馴養(yǎng)野生動物。
五、
禁止破壞
野生動物棲息地
、
原生地
和
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。
六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采集、收購、出售、運輸
或者
亂挖濫采野生植物
、
破壞林草植被
及
其生長環(huán)境。
七、依法嚴厲打擊其他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。
八、
加強對林區(qū)、草原、集貿市場、賓館飯店、飲食攤點的
綜合
監(jiān)督檢查
管理
,林業(yè)
相關
部門負責全
鎮(zhèn)
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,森林公安、畜牧、
市場
監(jiān)督管理等部門要各負其責、各司其職、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
,
對非法獵捕、
收購、
采挖、運輸、經(jīng)營野生動植物及其
制
品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。對阻礙、拒絕或者以暴力抗拒野生動植物行政管理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,情節(jié)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九、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,由森林公安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》第四章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第四章之規(guī)定對違法犯罪單位及個人給予相關處罰。
十、
依法保護
拉市鎮(zhèn)
野生動植物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
責任和
義務,
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,切實加強監(jiān)管,嚴格執(zhí)法檢查,嚴厲查處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一切違法行為,
鼓勵
和保護
公民對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。
本通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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